一、带头人培养项目领军人才类别
(一)申报单位条件
1.应在我省注册一年以上(2022年1月1日前完成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含中央驻赣单位)。
2.应具有组织实施项目的基础条件,具有完成项目必备的科研人员和技术装备,有研发经费投入,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3.以企业作为申报单位的,原则上要求该企业上年度研发经费支出达到所申请财政资金的4倍以上。研发投入证明(包含有企业研发支出具体数额的研发支出辅助账、财务报表、审计报表、统计报表等)须作为附件材料上传。
(二)申报对象和条件
申报人应是全职在赣从事自然科学研究或技术开发的中青年科技人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守科学精神、严守学术道德和职业操守。在所在行业或领域的科研业绩获得专业同行公认,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较强的科研领军能力和团队组织能力。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来自企业的申报人年龄可放宽两年(197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领军人才分为学术类(高校、科研院所和新型研发机构科研人员申报)、技术类(企业和新型研发机构科研人员申报)和产学研类(高校、科研院所和新型研发机构科研人员申报)。省内企业在省外设立的“科创飞地”全职引进的科研人员,凭省内企业提供的全职工作证明文件,可依托省内企业申报带头人培养项目领军人才技术类。
1.领军人才(学术类)申报人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已取得博士学位,同时作为主持人完成两项以上国家级项目(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取得突出科研业绩。
2.领军人才(技术类)申报人应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或在产品开发及技术进步方面获得过国家发明专利(排名要求前3位)或省级以上新产品(排名要求前3位)2项以上。
3.领军人才(产学研类)申报人可依托人事关系所在的高校、科研院所(含新型研发机构)等单位申报,也可依托拟开展产学研合作的企业申报;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具有五年以上的产学研合作经验和较高技术、产品开发能力,在企业技术进步、科研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三)申报学科、技术领域
1.学术类申报学科领域:数理科学;化学化工与环境科学;医药与卫生科学;电子与信息科学;材料与工程科学;农业与生物科学。
2.技术类、产学研类申报行业领域:“2+6+N”产业技术领域。
(四)组织方式与支持强度、执行年限和资助方式
1.组织方式:公开竞争。
2.资助方式与支持强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50万元。
3.执行年限:2—3年。
二、带头人培养项目青年人才类别
(一)申报单位条件
1.应在我省注册一年以上(2022年1月1日前完成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含中央驻赣单位)。
2.应具有组织实施项目的基础条件,具有完成项目必备的科研人员条件和技术装备,有研发经费投入,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3.以企业作为申报单位的,原则上要求该企业上年度研发经费支出达到所申请财政资金的4倍以上。研发投入证明(包含有企业研发支出具体数额的研发支出辅助账、财务报表、审计报表、统计报表等)须作为附件材料上传。
(二)申报对象和条件
申报人应是全职在赣从事自然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的青年科技人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守科学精神、严守学术道德和职业操守。在所在行业或领域崭露头角并有一定影响,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女性申报人和来自企业的申报人年龄可放宽两年(198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青年人才分为学术类(高校、科研院所和新型研发机构科研人员申报)、技术类(企业和新型研发机构科研人员申报)和产学研类(高校、科研院所和新型研发机构科研人员申报)。省内企业在省外设立的“科创飞地”全职引进的科研人员,凭省内企业提供的全职工作证明文件,可依托省内企业申报带头人培养项目青年人才技术类。
1.青年人才(学术类)申报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同时作为主持人完成1项以上国家级项目(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作为主持人完成2项以上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含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2.青年人才(技术类)申报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在产品开发及技术进步方面获得过国家发明专利(排名要求前3位)或省级以上新产品(排名要求前3位)1项以上。
3.青年人才(产学研类)申报人可依托人事关系所在的高校、科研院所(含新型研发机构)等单位申报,也可依托拟开展产学研合作的企业申报;应具有一定的技术、产品开发能力,在企业技术进步、科研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较好成绩。
(三)申报学科、技术领域
1.学术类申报学科领域:数理科学;化学化工与环境科学;医药与卫生科学;电子与信息科学;材料与工程科学;农业与生物科学。
2.技术类、产学研类申报行业领域:“2+6+N”产业技术领域。
(四)组织方式与支持强度、执行年限和资助方式
1.组织方式:公开竞争。
2.资助方式与支持强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30万元。
3.执行年限:2—3年。
三、申报时间
自2023年5月10日起,申报人可登录江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进行网上填报。请申报人、申报单位及推荐(主管)部门在规定截止时间前完成相关工作,逾期未提交的,系统将自动关闭,不予受理。
1.申报人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5月24日17时。
2.申报单位网上推荐截止时间:2023年5月26日17时。
3.推荐(主管)部门网上推荐截止时间:2023年5月29日17时。
江西诺驰专注为企业提供国家、江西省及各地级市项目申报咨询服务,2021年江西诺驰累计申报成功金额达到2.25亿,申报成功项目数量450个以上,欢迎大家免费咨询。
联系方式:13434063312(微信同号)
地址:
南昌总部: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省府东四路23号龙式大厦c座5楼
九江分公司:九江市濂溪区金鹏城8栋西座2303
赣州分公司:赣州市章贡区琴江路5号华润中心C2区20栋3403
长沙分公司: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韭菜园街道八一路399-19号领峰大厦921
北京分公司:北京市朝阳区首开铂郡北区三号楼二门5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