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关于印发《南昌市科技局“揭榜挂帅”制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时间:2021-11-23     阅读量:
洪科字〔2021〕226号

 

各有关单位:

经市科技局第17次局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为统筹做好我市揭榜挂帅”制项目的组织实施,现将《南昌市科技局“揭榜挂帅”制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开展相关工作。

 

南昌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11月19日
 

南昌市科技局“揭榜挂帅”制项目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有力有序推进创新攻关的“揭榜挂帅”体制机制的要求,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探索建立“揭榜挂帅”模式的核心技术难题联合攻关机制,加快攻克“卡脖子”的关键核心技术,大力提高科技项目的创新供给能力,统筹做好我市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制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根据《南昌市科技创新基础大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洪发办〔202111号)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揭榜挂帅”是改进市级科技项目组织管理的一种方式,遵循目标明确、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守信践诺等原则,突出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和应用导向,鼓励各类创新主体提出依靠自身力量难以解决的重大需求或产业关键技术难题。市科技局根据我市产业发展情况组织专家论证后面向全国张榜,符合条件且有研发实力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新型研发机构以及创新联合体作为揭榜方主动揭榜,让创新链与产业链精准对接,让“揭榜者”精准发力、协同攻关,推动解决发展中遇到的技术难题,为巩固提升南昌发展首位度、充分彰显省会担当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目标任务

“揭榜挂帅”项目重点聚焦汽车与新能源汽车、航空装备、电子信息、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VR/AR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农业、节能环保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产业,征集、凝练一批核心关键技术难题和需求,组织具备较强创新能力的单位或团队揭榜攻关。每年度“揭榜挂帅”项目数量不超过6个。

三、项目主体条件

“揭榜挂帅”项目主要是由我市龙头、骨干企业提出技术难题或重大需求,市科技局发挥政府部门服务企业“穿针引线”的作用,经专家论证公开张榜后,国内具有研发实力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新型研发机构以及创新联合体均可主动揭榜。需求对接达成协议后,开始组织实施攻关任务,市科技局在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提供项目部分研发费用。

1.发榜方。企业发榜项目,项目研发费用由发榜企业和市财政共同承担,项目研发总投入在1000万元以上,其中企业自筹部分应达到800万元以上。发榜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为我市重点产业领域龙头、骨干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须在2亿元以上,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

2)需求内容应聚焦本行业、本企业发展“卡脖子”的前沿技术、核心关键技术,通过项目实施,能够带动相关产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显著提升本行业、本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3)有自己的研发平台和研发人员队伍,能够提供项目研发实施必要的支持和配套条件,且项目研发攻关成功后成果能率先在本企业落地应用。

4)项目攻关任务应有明确的技术指标、完成时限、产权归属、资金投入及其他对揭榜方的硬性条件要求。

5)具备良好的社会信用,自年度“揭榜挂帅”项目申报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或重大违法行为。

2.揭榜方。揭榜方主要为全国范围内具有研发实力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新型研发机构以及创新联合体(有关联交易的单位除外),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较强的研发实力、科研条件和稳定的研发队伍等,有能力完成发榜方提出的任务需求。

2)提出的攻克“卡脖子”关键技术的实施方案可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3)承诺项目取得的成果在发榜方进行转移转化。

4)有同类技术需求的企业不得作为揭榜方,可以作为合作单位承接项目成果转移转化。

5)优先支持具有良好科研业绩基础的单位和团队,鼓励组建创新联合体共同开展揭榜项目攻关。

6)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社会诚信,自年度“揭榜挂帅”榜单发布之日起,前三年之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四、经费保障

“揭榜挂帅”项目以企业自筹和吸引社会资本投入为主,市级财政按照事前资助和后补助方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鼓励支持。项目实施周期在3年以内,发榜方愿意提供的最低研发资金须在发榜时予以公开承诺,以供揭榜方参考。对接“揭榜”成功后,技术需求企业、揭榜方和市科技局签订三方协议,立项时市级财政给予每项100万元启动经费,项目通过验收后,市财政按照项目三方协议总额度的20%进行后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含立项时拨付的100万元)。

五、管理程序

“揭榜挂帅”项目列入市科技重大专项,参照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和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具体管理程序为:

1.需求征集。由市科技局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技术需求,有需求的项目应明确提出拟解决的主要技术问题、核心技术指标、时限要求、产权归属、资金投入预测、出资承诺及揭榜方需具备的条件等。

2.论证遴选。市科技局组织行业专家对征集的项目需求进行分析论证,重点遴选出产业发展影响力大、带动作用强、应用面广的“卡脖子”关键技术研发需求建议,形成发榜项目清单,通过市科技局官网和媒体向社会公告,面向全国公开征集揭榜方。

3.组织揭榜。经市科技局张榜后,凡符合条件且有研发实力的全国范围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新型研发机构以及创新联合体均可主动揭榜。“揭榜挂帅”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线下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市科技局相关业务科室对揭榜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对口收集发榜方满意度评价。

4.专家评榜。市科技局(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专家对揭榜方的资质条件、方案可行性、发榜方满意度等进行论证评审,并根据专家论证意见提出成功揭榜名单建议。

5.公示签约。拟入榜项目评榜结果经发榜方同意确认后,由市科技局审议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或有异议但已成功消除异议的),市科技局下达正式立项文件,由发榜方、揭榜方、市科技局共同签订《南昌市科技重大项目合同书》。发榜方企业既是项目技术攻关重要参与单位,也是项目研发成果主要承接单位,与揭榜方组成创新联合体,共同开展项目技术攻关。

6.资金拨付。项目立项后,资金由市财政局分两批拨付,第一批资金根据签订的《南昌市科技重大项目合同书》办理资金拨付,第二批资金依据《南昌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证书》办理资金拨付。

7.过程管理及验收。项目的过程管理及验收参照《南昌市科技重大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和《南昌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六、监督管理

1.南昌市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项目组织实施全程接受市科技局和纪检部门的监督,揭榜单位应统筹使用各方资金,做好项目实施条件保障,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2.市科技局相关科室要压实管理责任,对遴选出来的项目指定专人进行跟踪对接,对目标进展、阶段任务、资金使用等情况,重点开展中期评估等阶段性管理工作,及时跟进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类问题。

3.对故意串通、弄虚作假或骗取市财政资金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南昌市科技局科研诚信建设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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