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转发《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度众创空间国家备案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时间:2021-11-15     阅读量:
洪科字〔2021〕212号

 

 

 

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2021年度众创空间国家备案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江西省科技厅《关于转发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度众创空间国家备案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开展申报工作。南昌市(不含南昌高新区)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1.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尽快按照省科技厅通知要求组织辖区内有关单位按时申报。申报单位网上提交申请后,务必在2021年11月21日前打印与网上相同的纸质材料一式五份,连同电子稿向所在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2.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关于开展2021年度众创空间国家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和依据《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度众创空间国家备案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21〕164号)中功能目标、基本条件等认定条件,对辖区内申报机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规性进行初审,于2021年11月22日前完成推荐,并填写《2021年度申报众创空间国家备案推荐汇总表》盖章后连同申报单位纸质材料五份、电子材料一份交市科技局高新科。

联 系 人:曾晶、熊妍联系电话:83884249

电子邮箱:nckjgxc@163.com

 

附件:
       江西省科学技术厅《转发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度众创空间国家备案工作的通知》

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度众创空间国家备案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21】164号)

 

 

 

南昌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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