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西省主要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计划项目申报方式、条件、流程、时间时间:2021-02-18     阅读量: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赣江新区管委会创发局,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根据2021年度江西省科技计划组织工作安排,省科技厅编制了《2021年度江西省主要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计划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申报通知和申报指南的要求,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省主要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计划(以下简称“带头人培养计划”)属于我省五大类科技计划体系中基地和人才计划,下设领军人才项目和青年人才项目,同时区分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申报对象不同,又分领军人才项目(学科学术类)、领军人才项目(技术类)、青年人才项目(学科学术类)、青年人才项目(技术类)4个类别。

二、遴选方式

带头人培养计划通过公开竞争方式进行遴选。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限项要求

1.每人每年申报带头人培养计划类别不得超过1项。申报人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在研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不得超过2项。申报人拟开展科研项目内容不得与其他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相同或相近,不得重复、多头申报。

2.已获得省级科技计划立项项目,超过1年时间尚未签订科技计划合同的,或者是在研项目到期应验收(含申请延期到期)而未验收的,主要参与人(前3名)不得申报。

3.同一法人单位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同一法人单位申报带头人培养计划领军人才项目不超过10人,申报带头人培养计划青年人才项目不超过15人。

(二)其他要求

1.申报单位及申报人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联合惩戒“黑名单”记录。申报单位及申报人在申报时须签署诚信承诺书,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作出信用承诺。

2.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或申报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密需脱密后提交。

3.凡申报涉及实验动物或实验动物实验,必须出具《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申报拟开展科研内容应与许可证的许可范围一致。

4.凡申报涉及人体研究,应按照规定通过伦理审查并签署知情同意书;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如需将我国人类遗传资源运送、邮寄、携带等出境,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要求报批。

四、项目申报受理

(一)申报受理方式

1.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由申报人、申报单位和推荐(主管)部门登录江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ywgl.jxstc.gov.cn/egrantweb/#)进行申报和审核推荐。申报时不再报送和受理纸质申报书,申报、受理环节通过系统在网上完成。省科技项目服务中心负责统一受理项目。

2.项目申报全面推行电子印章使用,申报前,申报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均须按规定办理电子印章。如未办理电子印章的,可前往服务网点办理。

3.请各申报单位对申报人及申报内容进行严格审查,按照申报限项要求,做好本单位申报人遴选推荐工作。

(二)申报推荐时间

自2021年2月19日起,申报人可登录系统进行网上填报。请申报人、申报单位及推荐(主管)部门在规定截止时间前完成相关工作,逾期未提交的,系统将自动关闭,不予受理。

1.申报人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3月20日17时(自系统开放之日起第40天)。

2.申报单位网上推荐截止时间:2021年3月30日17时(自申报人网上申报截止日起第10天)。

3.推荐(主管)部门网上推荐截止时间:2021年4月6日17时(自申报单位网上推荐截止日起第7天)。

(三)申报联合资助

2021年度带头人培养计划领军人才项目(学科学术类)和青年人才项目(学科学术类)继续开展联合资助工作。请自愿参加联合资助的申报单位,填写《2021年度江西省主要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计划联合资助意愿表》,并于申报单位推荐截止日后15天内,来函报送我厅引智与人才处,逾期未报送的视为不参加联合资助。

(四)项目申报受理咨询

1.项目受理咨询

联 系 人:省科技项目服务中心谢一虹、艾金根

联系电话:0791-88175549、86200587

电子信箱:jxkjgl@163.com

2.系统技术支持及电子印章事项咨询

咨询单位:省科技信息研究所

联系电话:0791-86226025

行政事业类单位用章答疑 QQ 群号:172195919

企业类单位用章答疑QQ 群号:855271960

3.业务咨询

联 系 人:省科技厅引智与人才处佘彦、徐安

联系电话:0791-86253731、86385971

 

附件:1.2021年度江西省主要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计划申报流程

          2.2021年度江西省主要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计划申报指南

          3.2021年度江西省主要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计划联合资助意愿表

 

 

 

                                                                                              江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2月10日
附件2
 
2021年度江西省主要学科学术和技术
带头人培养计划申报指南
 
本计划重点围绕我省新能源、新材料、航空、电子信息、中医药、装备制造六大优势产业,以及“2+6+N”产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行动计划和十四条重点产业链人才需求,推动我省高校“双一流”建设和重大科技创新平台载体建设,资助和培养一批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以及具有重大创新前景和发展潜力的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向科研一线和企业科技人才倾斜,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离岗或在岗创新创业,凭创新创业所在企业任职证明,以该企业名义申报。对参加科技人员服务企业专项行动且成效突出的科技人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对来自企业的申报人年龄限制放宽2年。
、省主要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计划领军人才项目
(一)申报单位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在我省注册一年以上(2019年12月1日前完成工商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含中央驻赣单位)。
2.申报单位应具有与计划实施相匹配的基础条件,有研发经费投入,具有完成计划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
    3.企业类申报单位研发投入原则上要求企业上年度研发经费支出达到所申请财政资金的4倍以上。研发投入证明(辅助账、财务报表、审计报表、统计报表等形式均可)须作为附件材料上传。
(二)申报对象和条件
申报人应是全职在赣从事自然科学、技术开发的中青年科技人才。申报人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江西,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具有领军型的科学作风和团结协作精神,业绩获得专业同行公认,诚信状况良好。
2.年龄不得超过50周岁,197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3.领军人才项目分为学科学术类(高校、科研院所人才申报)和技术类(企业人才申报)两个类别。
领军人才项目(学科学术类)申报人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已取得博士学位,作为负责人在学科建设、科学研究、技术创新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或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或作为主持人完成两项以上国家级项目(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成果突出。
领军人才项目(技术类)申报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或在科技产品开发及技术攻关方面获得过国家发明专利、省级以上新产品等,并在加快科研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化、企业技术创新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4.原省杰出青年人才培养计划(青年科学家培养对象)获得者验收通过后方可申报省主要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计划领军人才项目。
5.为避免多个类似人才计划、项目同时支持同一人才,对已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和省“双千计划”的申报人不予重复支持;对已入选省直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的人才计划(工程、称号)且还在支持期的申报人不予重复支持。
(三)申报学科、技术领域
1.学科学术申报学科领域:农业生物;生物医药与卫生;数理科学;材料与工程科学;电子与信息科学;化学化工与环境科学。
2.技术申报行业领域:航空航天;电子与信息;机械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生物与医药;现代农业和其它。
(四)组织方式与支持强度、执行年限和资助方式
1.组织方式:公开竞争;
2.支持强度:50万元/项;
3.执行年限:3年;
4.资助方式:技术类为全额资助。学科学术类分为全额资助和联合资助两种方式。全额资助省财政安排经费50万元/项,联合资助省财政安排经费15万元/项、申报单位安排经费35万元/项。
二、省主要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计划青年人才项目
(一)申报单位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在我省注册一年以上(2019年12月1日前完成工商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含中央驻赣单位)。
2.申报单位应具有与计划实施相匹配的基础条件,有研发经费投入,具有完成计划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
    3.企业类申报单位研发投入原则上要求企业上年度研发经费支出达到所申请财政资金的4倍以上。研发投入证明(辅助账、财务报表、审计报表、统计报表等形式均可)须作为附件材料上传。
(二)申报对象和条件
申报人应是全职在赣从事自然科学、技术开发的青年科技人才。申报人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江西,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诚信状况良好,具有突破性的创新能力、发展潜力、严谨求实的科学作风和团结协作精神,有突破性的科研发现。
2.男性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年龄不得超过37周岁,198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3.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在科研创新方面极具发展前景和潜力,并取得较好科研成果,或作为主持人完成1项以上国家级项目(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拥有1项以上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发明专利)(排名要求前3位)。
4.为避免多个类似人才计划、项目同时支持同一人才,对已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和省“双千计划”的申报人不予重复支持;对已入选省直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的人才计划(工程、称号)且还在支持期的申报人不予重复支持。
(三)申报学科、技术领域
青年人才项目分为学科学术类(高校、科研院所人才申报)和技术类(企业人才申报)两个类别。
1.学科学术申报学科领域:农业生物;生物医药与卫生;数理科学;材料与工程科学;电子与信息科学;化学化工与环境科学。
2.技术申报行业领域:航空航天;电子与信息;机械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生物与医药;现代农业和其它。
(四)组织方式与支持强度、执行年限和资助方式
1.组织方式:公开竞争
2.支持强度:30万元/项;
3.执行年限:3年;
4.资助方式:技术类为全额资助。学科学术类分为全额资助和联合资助两种方式。全额资助省财政安排经费30万元/项,联合资助省财政安排经费10万元/项、申报单位安排经费20万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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