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印发江西省重点创新产业化升级工程重点产业领域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 2021年度申报指南的通知时间:2021-07-19     阅读量:
赣重创推进办字〔2021〕4号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省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1年度省重点创新产业化升级工程(以下简称重创工程)重点产业领域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组织申报和遴选工作,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点创新产业化升级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赣府发〔2016〕12号)有关要求,省重创工程推进小组办公室研究制定了《江西省重点创新产业化升级工程重点产业领域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2021年度申报指南》。现将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抓紧做好相关工作。
  
                          省重点创新产业化升级工程
                            推进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1年7月14日

 
  
江西省重点创新产业化升级工程重点产业领域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
2021年度申报指南
 
        为加快重点领域创新成果产业化,促进重点产业发展升级,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点创新产业化升级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赣府发〔2016〕12号)的精神和要求,特制定本指南。
一、申报范围
符合省重点创新产业化升级工程(以下简称重创工程)2021年度主攻方向,且符合重点产业领域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产业化项目)申报条件。
二、申报条件
(具体请咨询各设区市工信局)
三、扶持方式
(具体请咨询各设区市工信局)
四、有关要求
(一)组织申报
企业按属地原则由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以下简称项目推荐单位)负责通知并统一组织项目申报;其中,省属企业可由省有关单位组织申报。申报前项目推荐单位要按照本指南明确的方向、条件和要求对项目认真进行初选,项目初选时间不超过2021年8月20日。
(二)材料要求
1.报送材料包括:项目推荐单位的正式申报文件及申报项目汇总表;项目单位的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2.项目申报文件纸质版一式两份,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及其完整附件统一制成pdf格式电子版。
(三)报送要求
1.加强项目审核。项目推荐单位正式行文申报前,要对所推荐项目认真审核把关,并在正式申报文件中明确以下内容:一是对项目的真实性、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主要内容及其附件材料的真实性进行确认;二是按照申报条件和要求对项目进行符合性审查并确认审查结果;三是对所推荐项目按对本地产业、经济拉动作用进行排序。
2.及时报送材料。本次申报工作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其中:项目正式申报文件纸质版及电子版、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电子版由项目推荐单位统一报送至重创工程推进小组办公室,不接受企业单独报送;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纸质版的报送时间待项目通过初审后由重创工程推进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项目申报关键材料不齐全或超过申报截止时间再行申报的项目,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受理。
本指南由省重创工程推进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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